金融监管总局:《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》对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范围进行了修订 区分了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

金融监管总局:《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》对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范围进行了修订 区分了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

厉清馨 2024-12-20 科技前沿 4 次浏览 0个评论

  12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,金融监管总局近日修订印发《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》,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。《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》对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范围进行了修订,区分了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。鉴于监管评级结果能够全面反映消费金融公司经营状况、专业服务能力、风险管理能力和风险程度,《评级办法》综合考虑不同业务的复杂程度和潜在风险情况,调整优化了不同评级结果可开展的业务品种。其中,评级结果为1级、2级、3级的消费金融公司,可以开展《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》第十五条规定的基础业务,经批准可开展第十六条规定的专项业务。4级的消费金融公司,可以开展《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》第十五条规定的基础业务。5级的消费金融公司,将严格限制其业务范围,仅允许在风险敞口不扩大的前提下接受股东方的流动性支持。

你可能想看:

转载请注明来自浮筒阀_自控截污装置_楼宇雨污分流器,本文标题:《金融监管总局:《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》对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范围进行了修订 区分了基础业务和专项业务》

百度分享代码,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
每一天,每一秒,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!

发表评论

快捷回复:

评论列表 (暂无评论,4人围观)参与讨论
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

Top